最近又看到一篇責任制的月經文 ,行政院主計處統計,台灣人每年工時為2140.8個小時,為全世界第三長,僅次於香港和新加坡,但薪資卻不到新加坡的一半。
其實「責任制 」這個話題,本部落格正是專門店啊!媒體們大概也知道這個議題多少能吵幾天,衝一下人氣,所以屢po不爽。每次有關台灣高工時低薪資的証據一刊出,大家就用FB在下面罵老闆啊,罵政府啊,我覺得這樣罵罵罵沒有建設性,偶而換一個角度來想事情,也許馬上就能跳出那個窠臼。 這篇責任制月經文 沒什麼新意。唯一有價值之處,應該是提出官方數據了,証明台灣人工時本來就很長,但裡面引用了黛安芬總裁的話,深得我心:「領導者無能,才會讓員工一直加班」
員工會慣性的加班,通常都伴隨著很爛的管理階層。你努力加班,想Cover這些人的無能你要想清楚哦!他們遲早要搞垮組織的,你現在再怎麼努力加班也改變不了什麼,你未來的飯碗也不會比較安全。 最近大家都瘋半澤直樹的名言:「人若犯我,我必犯人,而且要百倍奉還!」 在面對責任制的問題時,這句話其實也可以身體力行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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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記得那是我畢業後第一份工,在所謂的「績優工廠」裡當外銷業助,大概只做了三個月,月薪2xK, 早上八點上班,理論上是五點下班,但是平均而言我都是七點前就快逃,同辦公室裡更多人都是八點才走。那大家工作真的都做不完嗎?白天不時看到小姐們聊天,叫外賣,下了班再一起回公司的宿舍。 那時我的主管正是所謂的「外銷業務」 ,國外回來的MBA, 也是老闆的好朋友。剛上班第一天,主管就跟我說:「我們這裡的工作很簡單,你的工作不難,都是Routine」。嗯, 根據我對他的觀察,他平常工作的狀況大概就是上上網,看看國外哪裡有地方在辦展覽啊,他要去跟總經理講,讓他出國去參展。看他是滿輕鬆的,那我的工作應該也不會太累吧!基本上就是幫他維持原來的客戶,收訂單,然後跟工廠叫貨,寄給客戶,跟客戶打打 Email, 打Invoice, Packing List, 叫貨運行,聯絡報關行,裝船啊,這樣的工作的確是Routine。
但是這Routine的工作,實際上流動率還挺高的,在我之前還有2-3個人來做過,都撐不過三個月的。我到職之後,主管好像久旱逢甘霖,也沒講什麼,就叫旁邊的Jessica教我怎麼Key訂單,就把前人留下來的資料整理整理,然後接著我就開始Key單,叫貨,出貨。
就這樣,key單出貨一週了,主管跟我說:「出貨的事情應該很容易吧,都是Routine, 應該花不了你多少時間。因為你是新人,所以我們要透過幫業務員作產品目錄的方式,訓練你更了解公司產品 」 所謂「做」產品目錄,就是去倉庫裡叫料,把數十個~數百個不等的樣品包裝好,用Excel打好編號,特性,再用Word列印貼紙,把簡介訂成一本,然後再把樣品裝箱。如同國小美勞,平均每個月要產出數十套拙劣的手作目錄,再交給業務們,讓他們去跑客戶。人工製作目錄這件事,極為耗時費工,搞得我常常做到晚上八九點都還做不完。 當年我是因為有英語的專長,才被僱用為外銷人員,但是做目錄根本無須任何英語能力,只有不斷的在Excel上Key-in幾百個貨號→檢查有沒有Key 錯號碼→向倉庫叫料→搬貨→列印裁紙→裝訂打包 ,從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,不時還要處理中東,印度客戶的訂單……
正當主管以為這樣ㄠ一個剛畢業的職場新人很爽的時候,我不小心,以最真誠的方式反擊了公司,雖然結果是兩敗俱傷的,但是至少我的逆襲,還是產生了破壞力……
因為時常這樣做目錄,Key單、叫料、手作,再怎麼想Work Smart,每天我都還是要忙到8-9點,體力和腦力都不 堪摧殘。所以,大約在工作兩個月左右的時間我就已經感覺過勞,而且壓力很大,想請假嘛,同事又不太爽,於是我就ㄍ一ㄥ著疲憊的肉體和心理繼續上班。曾經我想過,反正還在試用期嘛,早上睡醒,直接打個電話說老涼不做了,有何不可?像之前的Candice啊,Aimee也都是這樣子哇!不過那次我不太正常,一念之差,還是再撐一下吧,不然被人家叫草莓族多可恥呢?
就在這種慢性而長期的疲累中工作。有天,一張訂單出現了,除了QUANTITY很大之外,看起來沒什麼不一樣,持續過勞的我,發誓今天一定要六點回家休息!那一刻,我腦中閃過主管講的「我們的工作不難,都是Routine…Routine… Routine….」 嗯! 於是我按照慣例,用最快的速度,去資料庫裡叫出舊的訂單,然後找到相同的型號和規格,跟工廠訂了一大批貨,回覆客戶交期,聯絡貨運和船公司,這樣就OK囉! 貨出去了一週後,有天我接到客戶的電話:「Candice, I think we have problems…」 Candice? 哦, 我不是Candice啊。
「Oh, I am not Candice. sorry, I don’t know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…」 他們還以為我是之前那個小姐呢 XD
幾番對答之後,哎呀呀,原來他要找的人是我啊!(羞) 「We are at the port, the products you shipped is wrong. Item No..OOOXXX」 蛤?我寄錯貨了?
可是我是完全按照隔壁Jessica教我的流程,打單叫貨啊,一定是那些學歷很低的工人做錯了吧!但調查結果顯示,千真萬確的就是我的錯。但為什麼這個誤會會發生呢?因為這是一張客製的訂單,從下單到出貨中間經過至少半年,往返十幾次的試作和修改,最後才能量產啊!之前的2-3個人都經手過這個訂單,但每個人下過的單,都只是試作的樣品,根本不是最後定案的結果!但這張單是量產單啊,就在過去的某張樣品單上,敲定了某個規格。但人員不斷流動,工作不斷轉手之後,沒有人交代這件事情,主管自己也不知道 。關於量產和試樣的差別、客製的流程為何,我的主管也都隻字未提,而他自己平日上班,除了叫另一個助理在訂單上蓋他的章之外 ,也從不管理屬下,不了解屬下工作的狀況,也沒掌握工作進度。
在自家做錯產品,消耗自己的成本是小事,我還裝了一個二十呎貨櫃送去土耳其呢!更經典的是,本公司生產的產品,正好是人家生產線上的原料,因為原料不對,所以拖到別人生產排程,必須要賠款。但據說公司最後還是靠著多年交情和對方和解了,但是我主管應該也嚇到快挫賽了吧!
雖然,我是在身心極為疲勞的狀態下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,但是其實我自己也有計算過啦,把我的「月薪」除以我真正「工作的時數」。雖然名為「外銷業助」,但我的時薪大約在120元左右。我16歲時在工廠裡做包裝、裝電極片的「現場組立員」是時薪100元。所以,當年純情的我,真的認為公司應該也是把我當「作業員」用吧!因此我就提供作業員的工作品質,而那多出來的一小時20元,可能就是為了支付我的「大學畢業証書」,和「英檢成績」吧!我的工作就是主管教我多少事,我就做多少事。作業員不應該 發明自己的工作內容,也不需要調查部門的歷史。 這一切是我的錯嗎?是的,我有錯。看來公司A走我那三個月的加班費,在這裡應該有百倍奉還了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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